文解:《關于做好江門人才島重點企業、重大項目認定和緊缺適用人才待遇發放的工作方案》解讀文本
文解:《關于做好江門人才島重點企業、重大項目認定和緊缺適用人才待遇發放的工作方案》解讀文本
一、出臺背景
2020年8月11日,《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支持江門人才島重點企業、重大項目引育緊缺適用人才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蓬江府〔2020〕10號,以下簡稱《通知》)出臺,該《通知》自2020年9月10日實施。為貫徹落實《通知》精神,促進政策又快又好落地兌現,結合江門人才島實際,現就做好有關企業(項目)認定、待遇申請和發放工作制定方案。
二、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支持江門人才島重點企業、重大項目引育緊缺適用人才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蓬江府〔2020〕10號)
三、主要內容
《關于做好江門人才島重點企業、重大項目認定和緊缺適用人才待遇發放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共分為7條規定和7個附件,7條規定從總體上明確申請條件、申請時間和方式、受理機構和審批部門、提交材料、受理審批流程、管理服務及其他等內容;7個附件有《江門人才島重點企業、重大項目人才補貼申請人員匯總表》及6個申請指南,指南對江門人才島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認定、購房補貼、住房和生活補貼、子女教育補貼、配偶待業生活補貼、個人地方經濟貢獻獎勵的申請作了具體規定,每個指南均包括申請條件、提交材料、受理機構、補貼標準、發放方式、管理要求6個方面的內容。
四、主要申請程序
《工作方案》明確單位的認定和人才補貼統一由單位按年度代為申請,單位需先進行江門人才島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的認定(集中認定時間為每年的4月-6月,2020年延期至11月,由潮連街道辦事處經濟促進局負責受理并初審,由蓬江區科工商務局負責組織審核),經認定后按照各項申請指南規定申請各項補貼(集中受理時間為每年8月,2020年延期至12月,由全國博士后創新(江門)示范中心蓬江分中心負責受理并初審,由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批),審批通過后,審批部門將補貼資金發放到申請人銀行賬戶。
五、實施期限
《工作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9月9日。
政策原文:中共江門市區委組織部 江門市蓬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門市蓬江區科工商務局關于印發《關于做好江門人才島重點企業、重大項目認定和緊缺適用人才待遇發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www.51wts.cn/gzjg/zcbm/pjqrlzyhshbzj/content/post_2194865.html
圖解:《關于做好江門人才島重點企業、重大項目認定和緊缺適用人才待遇發放的工作方案》
http://www.51wts.cn/gzjg/zcbm/pjqrlzyhshbzj/content/post_2194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