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2024年秋季學期轉學指引
蓬江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2024年秋季學期轉學工作將于7月1日—15日開展。現將有關工作指引說明如下:
一、辦理時間
2024年7月1日至15日的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申請方式
?。ㄒ唬﹨^直學校的轉學由蓬江區教育局負責辦理,采用現場辦理的方式進行。
(二)各鎮(街)學校的轉學由鎮(街)中心學校負責辦理,采用現場辦理的方式進行(具體地址及咨詢電話見第五點)。
三、區直學校轉學辦理流程
?。ㄒ唬┡抨犎√?。有轉學需求且符合轉學條件的家長,請于2024年7月1日至15日的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蓬江區教育局門衛室排隊領取順序號。
?。ǘ┻f交申請資料。領取到順序號的家長,按照號碼上顯示的時間和順序,到蓬江區教育局一樓黨員活動中心遞交資料(詳見附件),資料包括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ㄈ┵Y料核查。家長遞交的申請資料由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初步審核,如符合申請條件,家長簽字確認并領取受理回執。
?。ㄋ模┵Y料復核。家長所遞交的申請資料將進一步提交至公安戶政、人社、不動產信息登記中心等部門進行復核,核查工作預計在7月底完成,請家長耐心等待。經復核不符合轉學條件的,區教育局將會電話通知家長取回申請資料;經復核后符合轉學條件的,可安排學位。
四、學位安排
蓬江區教育局將根據申請轉學的人數,結合空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學位。學位安排結果將在8月10日前由轉入學校通過電話通知家長,轉學通知書由轉入學校派發。凡服從教育局學位安排的,家長可到學校領取轉學通知書,并在9月1日前按學校通知,攜帶《轉學通知書》到轉入學校辦理注冊手續;不接受學位安排的,蓬江區教育局不再另作學位安排,學生可返回原學校就讀。
五、咨詢方式
招生單位 | 地 址 | 咨詢電話 |
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 | 江門市蓬江區勝利路135號 | 0750-3221287 |
江門市蓬江區潮連街中心學校 | 江門市蓬江區潮連街青年路99號 | 0750-3723871 |
江門市蓬江區棠下鎮中心學校 | 江門市蓬江區棠下鎮新城區興棠路4號113 | 0750-3991600 0750-3991611 |
江門市蓬江區荷塘鎮中心學校 | 江門市蓬江區荷塘鎮中興三路福田二街6號 | 0750-3738036 |
江門市蓬江區杜阮鎮中心學校 | 江門市蓬江區杜阮鎮貫溪新圍街二巷1號之一202 | 0750-3661109 |
附件:轉入蓬江區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條件及所需資料清單
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轉入蓬江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條件及所需資料清單
序號 | 對象 (條件) | 核查證件 (原件) | 提交資料(復印件內容) | 備注 |
1 | 戶籍學生 | ⑴戶口簿 | ①首頁;②戶主頁;③轉學對象頁;④父(母) 頁 | |
⑵出生證明 | 轉學對象出生證 |
⑶購房資料 | 房產證或不動產證(不包括商鋪、車房、雜物間、商業公寓等);或不動產登記查詢證明 |
⑷學籍基本信息 | 學生現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基本信息》 |
2 | 現役軍人的子女 | ⑴戶口簿 | ①首頁;②戶主頁;③轉學對象頁;④父(母) 頁 | 現役軍人為蓬江轄區內服役 |
⑵軍人證明 | 部隊的現役軍人證明材料或現役軍人證件 |
⑶出生證明 | 轉學對象出生證 |
⑷居住證明 | 在招生轄區居住的證明材料(如房產證、租賃合同) |
⑸學籍基本信息 | 學生現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基本信息》 |
3 | 高層次人才的子女 | ⑴戶口簿 | ①首頁;②戶主頁;③轉學對象頁;④父(母) 頁 | 在蓬江轄區內服務的高層次人才 |
⑵人才證明 | 江門市人社局核發的《江門市高層次人才證明》或“人才綠卡” |
⑶出生證明 | 轉學對象出生證 |
⑷居住證明 | 在招生轄區居住的證明材料(如房產證、租賃合同) |
⑸學籍基本信息 | 學生現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基本信息》 |
4 | 父(母)戶籍在蓬江區的適齡兒童 | ⑴戶口簿 | ①轉學對象戶口簿首頁、戶主頁、轉學對象頁;(境外報名對象則提供身份證或回鄉證或護照等);②父(母)戶口簿首頁、戶主頁、父(母)頁 | 非江海區戶籍 |
⑵出生證明 | 轉學對象的出生證 |
⑶學籍基本信息 | 學生現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基本信息》 |
5 | 父(母)購房的適齡兒童 | ⑴戶口簿 | ①首頁;②戶主頁;③轉學對象頁;④父(母) 頁 | 父(母)在蓬江區購買住宅且全權擁有(非江海區戶籍) |
⑵出生證明 | 轉學對象的出生證(父或母為戶主的,則不需要此材料) |
⑶購房資料 | 房產證或不動產證(不包括商鋪、車房、雜物間、商業公寓等);或不動產登記查詢證明 |
⑷學籍基本信息 | 學生現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基本信息》 |
6 | 外國籍、港澳臺籍的適齡兒童 | ⑴身份資料 | 轉學對象身份證明材料(如身份證、回鄉證、護照等) | 適齡兒童父、母均為境外人士 |
⑵監護人資料 | ⑴境外人士:①轉學對象父(母)委托蓬江區中心城區戶籍的成年人做監護人的委托書或公證書(須經過公證部門公證的);②監護人戶口簿(首頁、戶主頁、監護人頁) |
⑵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提供轉學對象或父(母)在蓬江區居住的居住證。 |
⑶學籍基本信息 | 學生現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基本信息》 |
7 | 暫住5年以上(含5年)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 ⑴戶口簿 | ①首頁;②戶主頁;③轉學對象頁;④父(母) 頁 | 父(母)同一方同時持有五年居住證和五年在蓬江區繳納的社保 |
⑵出生證明 | 轉學對象的出生證(父或母為戶主的,則不需要此材料) |
⑵居住證 | ①江門市以外:轉學對象父(母)持有在蓬江區內連續不間斷居住滿五年或以上的《居住證》(從持有居住證到辦理轉學申請時止需有連續不間斷五年或以上時間,即2019年7月1日前辦理居住證),以公安部門審核為準。 |
②戶籍在江門市下屬各市(臺山、開平、鶴山、恩平):轉學對象父(母)須持有五年或以上(即2019年7月1日前辦理)的江門市房屋租賃服務中心備案的蓬江區中心城區房產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者父(母)在蓬江區擁有共有房產(不含鋪位、車庫、商業公寓),且已獲得住宅房產權證明。 |
⑶社保繳費清單 | 父(母)在蓬江區連續不間斷、依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或以上的(到辦理轉學申請時止需有連續不間斷五年依時繳交,即2019年7月起連續繳納),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查詢結果為準) |
⑷學籍基本信息 | 學生現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基本信息》 |
說明:1.蓬江區教育局負責辦理區直學校的轉學申請,各鎮街中心學校辦理相應鎮街學校的轉學申請;
2.非蓬江區戶籍的適齡兒童不包括江海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和父母沒有在蓬江區購房的新會區戶籍適齡兒童。
3.轉學學位將視各校學位空余情況及各年級班額情況統籌安排,學生不一定能夠安排到所在地段的學校。
4.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和畢業年級第二學期不予轉學;
5.區直公辦學校之間不辦理轉學;
6.凡是轉入年級班額超過規定班額的,則該年級不再接收轉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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