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廢止教育部門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文件的通知
市教育局,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全省教育部門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2〕442號)文件精神,我們按要求對相關政策文件進行清理并予以公布,請嚴格執行。
一、經對相關政策文件進行清理,江門市廢止的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文件詳見附件1;同時,我市依據粵發改價格〔2022〕442號附件2廢止的文件轉發或出臺的其他收費政策文件一并廢止。
二、請各縣(市、區)認真組織清理,及時廢止本地區已不符合有關規定和管理需要的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文件。
附件:江門市廢止的教育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文件
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
江門市財政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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