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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江門市幼兒園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區)發展改革局、教育局、財政局,市直各幼兒園: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和《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民辦幼兒園收費備案的實施細則》的通知(粵價〔201247號)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幼兒園收費管理,規范幼兒園收費行為,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幼兒園收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江門市幼兒園收費項目 

                  江門市各級各類幼兒園收費項目統一為: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寄宿制幼兒園保教費含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服務性收費包括:伙食費、托管費、校車費; 

                  代收費包括:生活用品費(被褥、園服、洗漱用具等)、外出活動費、體檢費。 

                  各級各類幼兒園不得收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的費用;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贊助費等;嚴禁收取“報名費”、“入園資料費”、“營養費”、“建園費”、“管理費”、“留位費”、“接送卡費”或“育兒報刊費”及各種形式的押金、備用金等。 

                  二、江門市幼兒園保教費的收費標準 

                  (一)我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收費標準: 

                  1、省一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收費標準為750/人·月。2、市一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收費標準為480/人·月。 

                  3、其他等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收費標準為380/人·月。 

                  各市(區)行政區域內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由當地價格、教育、財政部門按照幼兒園等級與保教類型在不超過上述的保教費收費標準范圍內制定,并報江門市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備案。 

                  (二)民辦幼兒園保教費實行成本補償機制,收費標準應根據幼兒園保育教育成本、辦學質量,結合幼兒園評定等級確定,民辦幼兒園收費實行備案制管理。 

                  (三)公眾假期的保教費收費標準。各級各類幼兒園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國家規定的公眾假期,繼續對在園幼兒提供保育教育的,公眾假期的保教費可在平時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50%范圍內收取,具體標準由幼兒園自行制定。 

                  三、各級各類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一)服務性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幼兒園服務性收費是指幼兒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務外,向在園幼兒提供可供家長選擇的服務而產生的費用。包括: 

                  1、伙食費(含營養餐點)。收費標準按實際發生的費用由幼兒園自行制定,分別報屬地管理的物價、教育部門備案。 

                  2、托管費。全日制幼兒園受家長委托,幼兒每天正常在園保教時間不少于 8 小時,在周一至五閉園后對在園幼兒提供托管服務的,可按如下標準收取托管費: 

                  1)幼兒園閉園后30分鐘內免收托管費。 

                  2)幼兒園閉園30分鐘后,省一級幼兒園托管費收費標準為6.5/天·生、市一級幼兒園托管費收費標準為5.5/天·生、其他等級幼兒園托管費收費標準為4/天·生。 

                  市直幼兒園托管費收費標準按照幼兒園等級與保教類型在不超過上述規定的收費標準范圍內自行制定;各市(區)行政區域內幼兒園收費標準由當地價格、教育、財政部門按照幼兒園等級與保教類型在不超過我市規定的收費標準范圍內制定。 

                  3、校車費。收費標準按實際發生的費用由幼兒園自行制定,分別報屬地管理的物價、教育部門備案。 

                  (二)代收費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幼兒園代收費指幼兒園為方便在園幼兒的教育和生活或為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務而產生的、由幼兒園統一代為支付并由幼兒家長負擔的費用。包括: 

                  1、生活用品費。生活用品費是指實行統一管理的幼兒園為幼兒集中代購被褥、園服、洗漱用具等收取的費用。 

                  2、外出活動費。幼兒園組織幼兒外出參觀游玩所產生的費用,由幼兒園按實統一收取并支付。 

                  3、體檢費。幼兒園按照衛生部門規定統一組織在園幼兒定期體檢,可代收體檢費用。 

                  幼兒園代收費實行備案制管理,收費標準按實際發生的費用由幼兒園自行制定,分別報屬地管理的物價、教育部門備案。 

                  (三)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 

                  服務性收費必須遵循幼兒家長自愿、據實結算、不得盈利的原則,并定期公布收支情況。幼兒園可根據幼兒實際需要按月收取服務性收費,在園時間不足月的,以幼兒正式請假天數計退。代收費項目可集中預收,實行定期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各級各類幼兒園必須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做好成本核算工作。幼兒園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單獨立帳,使用財政、稅務行政部門規定的票據。 

                  四、本通知從2013101日起執行,過去有關文件與本文相抵觸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幼兒園收費的其他有關問題仍按江門市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轉發的《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和《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民辦幼兒園收費備案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江價〔201251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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