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府辦〔2020〕33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上級駐蓬江有關單位:
《江門市蓬江區公共建設項目與公共安全技防系統“三同步”惠民工作機制》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公安分局反映。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江門市蓬江區公共建設項目與公共安全
技防系統“三同步”惠民工作機制
為進一步打造蓬江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提高城市服務質量,提升社會治安防控效能,避免重復建設,多重投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和《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實施辦法》(粵府令第238號)的相關規定,以及蓬江區政府十屆七十三次常務會議關于落實《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實施辦法》的工作部署,結合我區公共建設項目技防系統規劃部署現狀,現特制定政府財政支出建設項目,特別是公共交通設施(機場、港口、口岸、車站、渡口、碼頭、停車場、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線、城市道路、軌道交通、橋梁、隧道、人行過街通道)、重點水利設施(江河堤防、水庫、人工湖、防洪排澇區域)和技防重點單位(教育、醫療機構、大型農貿市場、廣場、圖書館、文化館、體育場館、公園、旅游景區、會議會展中心)等公共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與公共安全技防系統“三同步”惠民工作機制。
一、主要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七條關于技防系統建設的工作要求,以及《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一條關于技防系統“三同步”工作規定,公共建設項目與公共安全技防系統“三同步”惠民工作機制如下:
(一)建設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等工作中,應同步考慮公共安全技防系統部署需求,把公共安全技防系統部署和其他建設內容同步納入規劃設計和經費預算。
(二)建設項目施工階段,公共安全技防系統應當與其他建設工程內容同步建設施工。
(三)建設項目投入使用時,公共安全技防系統應當與其他建設工程內容同步交付使用。
二、組織架構
成立江門市蓬江區公共建設項目與公共安全技防系統“三同步”聯席工作小組,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區長擔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公安分局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區建管中心、棠下鎮、荷塘鎮、杜阮鎮、環市街、潮連街、白沙街等21個單位的一名領導為小組成員。
各成員單位指定一名負責同志作為公共安全技防系統“三同步”惠民工作機制聯絡員,負責聯系開展相關工作。聯絡員需要調整的,由成員單位提出,報聯席工作小組辦公室(區公安分局)備案。
三、職責分工
各相關單位根據《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實施辦法》要求,依法在各自的職責分工及范圍內做好技防工作。
(一)區政府辦公室
協調各相關單位和各鎮(街)落實公共建設項目與公共安全技防系統“三同步”工作。
(二)區公安分局
1.根據建設項目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周邊區域治安防控狀況,向負責單位反饋公共安全技防系統具體部署需求。
2.配合建設項目負責單位做好公共安全技防系統相關子項目的申報和驗收等工作。
3.配合建設項目負責單位做好公共安全技防系統的接入和共享等工作。
4.根據《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實施辦法》,對相關建設項目進行巡檢抽查,依法指導、監督技防系統建設資質驗證、項目申報及驗收等工作。
(三)區發展和改革局
1.結合自身職能,制定全區總體規劃、區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時,將公共安全技防系統建設要求納入規劃中。
2.對全區相關職能部門鎮(街)規劃進行審核過程中指導部門和鎮(街)將公共安全技防系統要求納入相關規劃預算中。
(四)區財政局
1.按照蓬江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配合建設項目負責單位推進項目管理相關工作。
2.根據相關規定和財政計劃對公共安全技防系統建設部署、運行維護和聯網共享提供經費保障。
(五)區自然資源局
結合自身職能,將公共安全技防系統建設要求納入城鄉規劃設計中,聯合公安機關落實公共安全技防系統需求設計會審工作。
(六)其他有關單位(區教育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區建管中心、棠下鎮、荷塘鎮、杜阮鎮、環市街、潮連街、白沙街)
1.建設項目立項階段和規劃設計階段向區公安分局征詢公共安全技防系統部署需求,公共安全技防系統部署納入項目內容,公共安全技防系統部署和其他建設內容同步規劃設計,同步經費預算,并在項目內明確公共安全技防系統的產權歸屬,如需移交的要明確移交單位和移交方式。
2.建設項目施工前,應按照《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實施辦法》《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實施辦法操作細則》和《江門市公安局關于加強技防和視頻監控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相關要求,向區公安分局技防管理部門申報公共安全技防系統設計方案,由區公安分局技防管理部門核準后方可施工。
3.建設項目施工階段,公共安全技防系統應當與其他建設工程內容同步建設施工。
4.建設項目竣工后,應按照《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實施辦法》相關要求,向區公安分局技防管理部門申報公共安全技防系統部署子項目驗收。
5.建設項目投入使用后,公共安全技防系統應當與其他建設工程內容同步交付使用,并做好與區公安分局聯網接入和應用共享等工作。公共安全技防系統產權歸屬單位負責系統運維工作,并向區財政部門申請專項運維經費。
6.建設項目中的公共安全技防系統設計、施工和維護單位必須持有相應等級的《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資格證》。
7.本機制通過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之日起,在調研、規劃階段建設項目應加入公共安全技防系統部署內容,并向區公安分局征詢具體部署需求;在施工階段建設項目應綜合考慮社會治安和重大事件防控等實際需求,適當加入公共安全技防系統部署內容,并向區公安分局征詢具體部署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提高認識
根據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的重要講話及重要指示精神,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是我省各級黨委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和《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實施辦法》相關規定,依法推進技防系統建設,建立并落實公共建設項目與公共安全技防系統“三同步”惠民工作機制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的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重要指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是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抓手。各相關單位和各鎮(街)要切實提高認識,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工作要求,由專門領導負責跟進協調落實工作。
(二)加強溝通,資源共享
根據《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管理實施辦法》明確要求,技防工作涉及多個政府單位,各單位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技防工作。同時,技防系統建設部署涉及技術、預算和具體落地等問題,具體工作需要不斷溝通、細化和完善。各相關單位和各鎮(街)要相互支持,充分發揮合力作用,共同推動蓬江區公共建設項目與公共安全技防系統“三同步”惠民工作機制作用成為高效運作的長效工作機制,并以此推動資源共享,助力蓬江區深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格局。
(三)嚴守紀律,做好保密
公共安全技防系統的建設部署關系到整體社會防控體系建設和具體社會治安管理以及對違法犯罪的偵查打擊工作,各相關單位和各鎮(街)要嚴守工作紀律,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隨意泄露公共安全技防系統的詳細信息。
附件:江門市蓬江區公共建設項目與公共安全技防系統“三同步”聯席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江門市蓬江區公共建設項目與公共安全技防系統“三同步”聯席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圖解:
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176689.html
政策文字解讀:
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176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