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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開 規章庫

                蓬江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11440703007068200M/2020-00053 分類: 通知
                發布機構: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5-21
                名稱: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蓬江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號: 蓬江府辦〔2020〕16號 發布日期: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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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蓬江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0-06-18  瀏覽次數:-


                蓬江府辦〔2020〕16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江門市蓬江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反映。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521日        


                江門市蓬江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方案


                為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綠色、可持續發展,加快推進蓬江區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中的應用,提高建筑能效,保護生態環境,節約化石類能源消耗,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工作方案所稱“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是指利用太陽能、風能、淺層地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對建筑進行制冷采暖、熱水供應、供電照明和炊事用能等。蓬江區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應結合目前的技術水平,因地制宜,主要以利用太陽能對既有建筑進行制冷、熱水供應、供電照明為主。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

                二、目標任務

                2020年開始,力爭蓬江區每年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在6萬平方米以上,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裝機容量在2兆瓦以上。堅持市場運作與政府推動相結合,以太陽能光電光熱技術為主要依托,以推廣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工程為突破口,采取積極激勵政策,促進蓬江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三、實施范圍

                蓬江區所有符合條件的建筑,重點以國家機關辦公建筑、保障性住房項目以及學校、辦公樓、體育場館、醫院、酒店、商場等公共建筑為主。

                四、工作分工

                (一)結合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要求,在有條件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中,率先組織建設一批太陽能光伏發電示范項目。[責任單位:各鎮(街)、各部門]

                (二)在保障性住房項目中推廣應用太陽能,主要是對新建保障性住房,同步規劃、設計、應用太陽能,為居民提供生活熱水。(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引導和鼓勵在學校、辦公樓、體育場館、醫院、酒店、商場等公共建筑開展太陽能光伏發電發熱應用,推進建筑節能和節能改造工作。(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通過多種形式宣傳開發利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對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充分利用媒體宣傳國家開發利用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增強群眾綠色節能意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在太陽能光伏發電示范項目中建立宣傳教育基地,擴大信息、經驗交流,積極開展太陽能應用科普教育活動,組織建筑設計、房地產開發單位有關人員參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宣講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各部門、各鎮(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職責落實。各鎮(街)、區直各部門應各負其責、各盡其職、密切合作,共同落實推進蓬江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

                (二)加強信息報送和督查通報工作。各鎮(街)、區直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做好蓬江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作,根據本工作方案的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進,并及時做好有關工作總結,從2020年起每年6月、12月底前將工作總結及有關材料報送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政府每年定期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工作不主動、不配合、開展不力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圖解:

                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079647.html

                文字政策解讀:

                http://www.51wts.cn/zwgk/zcfg/zcjd/content/post_2079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