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蓬江區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江門市蓬江區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的工作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在貫徹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反映。
江門市蓬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江門市蓬江區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
保護和傳承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工作,按照《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江門市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辦〔2019〕2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非遺保護傳承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講話和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原則,扎實推進我區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鞏固和壯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果,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為建設文化強區提供強大支撐。
(二)工作目標
結合我區“公共文化事業建設年”方案,到2021年,全區建立起科學、完備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系,非遺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管理機制和非遺代表性傳承人保護機制進一步健全,非遺傳承展示活動普遍開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得到有效保護傳承,為助力江門市創建國家級僑鄉文化(江門)生態保護實驗區奠定工作基礎。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1.完善區非遺中心建設,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綜合展館建設。規劃在文化館新址設立約200平方米的蓬江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全面展示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成果,2019年啟動立項論證、選址建設工作,爭取2021年底完成。
2.推進鎮(街)非遺展示館建設。爭取2020年底對有一定非遺項目數量的鎮(街)完成非物質文化遺產綜合展示分館。
3.推進我區非遺傳習所建設。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非遺項目保護單位和傳承基地建設非遺傳習所,爭取2021年前我區非遺傳習所數量有較大提升。
(二)加強代表性傳承人(群體)保護
1.進一步落實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補助制度。對經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認定的區級代表性傳承人,每人每年予以3000元的補助經費。省級、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補助由區協調各保護單位和傳承人向上級文化部門進行申報。
2.加強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工作。壯大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完成還未有傳承人的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篩選和申報認定工作,力爭到2020年所有國家非遺項目都有代表性傳承人。
3.培育國家級非遺項目傳習群體。根據我區國家級非遺項目荷塘紗龍的特點,進行代表性傳承群體的培育。
4.提升非遺傳承人傳承能力。通過年度常規性培訓班、調研學習等形式,提高非遺項目傳承人學習能力、文化素養、審美水平和創新意識,加大非遺傳承后備力量的教育培訓力度,培養出更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才。
(三)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體系建設
1.健全非遺項目體系。完善國家級、省級、市級、區(鎮街)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體系,2021年爭取新增省級1項、市級2項、區級3項,進一步提升我區在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的地位。
2.深化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調查。進一步調查挖掘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培育(區、鎮街)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擴大我區非遺項目基數。
(四)加強宣傳擴大非遺影響
1.加大非遺宣傳力度。配合江門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宣傳工作,為我區非遺宣傳造勢。在“學習強國”、南方日報、蓬江發布等多個新媒體平臺推出我區各級非遺項目宣傳,提升群眾對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知。擬在各鎮(街)公共宣傳欄(牌)融入非遺內容,加大非遺宣傳。
2.打造具有僑味的非遺活動品牌,推動非遺資源轉化。一是根據地方非遺資源特色,打造一些具有僑鄉文化物色的非遺活動,如舉辦洪圣廟會等。二是搭建非遺展示展演平臺,提升非遺品牌影響力。利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在轄區或鎮(街)輪流舉辦非遺項目展示展演活動;每兩年一屆在各鎮(街)輪流興辦大型非遺活動,推動文旅產業融合,非遺資源轉化。配合市關于利用長堤歷史街區建非遺一條街的建議,鼓勵我區非遺保護單位積極配合參與。讓非遺資源與旅游休閑、民風民俗等更多資源相銜接,打造非遺知名品牌。開展非遺文創產品開發。配合市相關要求,依托五邑大學、江門職業技術學院兩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開展研究和文創開發工作。
3.推進非遺項目進校園。2020年完成部分省市級非遺項目進校園的任務。從娃娃抓起,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群體。
(五)加大經費投入力度
1.提高經費保障水平。在中央財政補助國家級非遺項目和傳承人、省級財政補助省級非遺項目和傳承人、市級財政補助市級非遺項目和傳承人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區級財政要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工作專項經費納入預算安排,用于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人的補助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工作。
2.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探索各類社會主體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工作的機制、模式和途徑,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建設非遺展示館和傳習所等文化場館,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非遺保護和傳承工作,讓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活”起來。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據本方案重點任務,形成《蓬江區加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與傳承工作臺賬》,請各項目責任單位,按照《工作臺賬》的要求,結合本單位、本地區實際,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和工作計劃,明確時間節點,落實工作責任,并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二)強化部門職責。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首要責任部門,要切實做好統籌協調、保護利用、傳承發展、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等各項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文化部門的協同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聯動機制,確保各項保護傳承工作有序開展。尤其要結合我區實施“公共文化事業建設年”行動,統籌資源,高標準建設好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綜合展示館。
(三)加強督導檢查。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要加強對我區省級以上非遺保護傳承推進情況的督查檢查和指導,并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附件
江門市蓬江區加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項目保護與傳承工作清單
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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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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